为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10月16日,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被告人董某盗窃一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亲历办案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全面审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证据链条,核实作案经过、财产损失等关键事实,重点对案件存在的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不同犯罪形态仔细甄别、严格区分,依法讯问被告人,规范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庭审过程中,承办人清晰、准确地指控被告人董某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承办人围绕被告人行为细节、结合“入户盗窃”侵犯的法益进行答辩,准确、有力的回应辩护人的观点。被告人董某对质控的罪名和情节均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真诚悔过,认罪认罚。
此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领导履职常态化的生动实践,为全院检察人员树立办案标杆。下一步,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一线冲锋在前、带头履职的担当精神,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带动全院检察人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