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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122日在翁牛特旗

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检察工作回顾

初心如炬,法治为帆。过去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主线,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锚定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扬法治之帆、握公正之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服务和保障翁旗高质量发展。

一、过去一年,是坚持政治铸魂,牢记检察使命的一年

这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坚定,以过硬的政治建设践行对党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委及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配合组织开展政治审查5000余人次。积极认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制定3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大会9次、主题党日13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12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班子成员讲党课2。围绕对照检查清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梳理出问题23条,认领集中整治项目5,均已整改完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意识。

二、过去一年,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一年

这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始终追求“眼界放宽逐风起”的境界担当,以高效的检察履职助力社会治理。

依法守护平安翁旗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5147人、审查起诉案件319367人,其中批准逮捕95110人、提起公诉250287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黄赌毒”犯罪910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727人。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1人,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全年无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案件,更细致、更规范、更精准守护社会安全。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开展普法活动50次,累计拍摄普法视频20期,24个普法作品被国家级媒体采用、转发。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促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依法绘就“美丽翁旗”。突出打击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毁林开荒、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8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槽行动”,监督清理西拉沐沦河主河槽区违规种植农作物700余亩,拆除阻碍河流的横坝约2500米。联合旗政协在科尔沁沙地设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项目区”,依托“项目区”职能,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全程跟进监督,督促涉案人完成异地补植文冠果树600余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有效修复,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修复一方”的监督实效。发挥“地铁协作”办公室职能,协助通辽铁路检察院办理涉毁林毁草案件154件,以跨域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依法建设“和谐翁旗”。针对轻罪案件显著上升的犯罪结构变化,积极探索治罪治理的跨越转变程序上实现办案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适用速裁、简易程序案件占比74.1%较上一年度提升3.2个百分点,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实体上注重发挥当宽则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对轻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不捕37人,不诉74人,诉前羁押率31.74%。效果上着力化解矛盾,29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息诉服判认罪认罚适用率90.49%,检察机关推动13件轻罪案件刑事和解,案结事了人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受理群众信访49件,化解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3件。派员常驻旗综治中心提供法律咨询,以专业法律服务优化社会治理。

依法筑牢“法治翁旗”。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13人。针对金融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与“案例式”教学2次。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针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评查案件78件,发现问题线索110余条,已反馈至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依法起诉职务犯罪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全部作有罪判决。认真履行检察侦查职能,核查市检察院交办的监督线索2件,均已办结。

三、过去一年,是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的一年

这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厚植“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以暖心的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

聚焦民生关切,答好“民心答卷”。紧盯现制现售饮用水、校园食堂、社区团购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合多部门对全旗46家中小学食堂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聚焦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30余项,以检察监督之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针对燃气安全这一民生痛点,开展罐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专项调研,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依法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气“瓶”安。

情系特殊群体,筑牢“权益屏障”。起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1011人、侵害残疾人和老年人权益犯罪1214人。针对老年人易受电信网络诈骗、养老服务侵权等问题,联合旗公安局、社区开展反诈宣传活动8场,覆盖老年群体1.2万余人次,助力老年人守好“钱袋子”。关注农民工讨薪领域,联合旗人社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劳动报酬纠纷诉讼1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向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特殊群体撑起法治“保护伞”。

守护少年成长,点亮“未来之光”。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着力构建“惩、防、教、治”一体化保护格局,对涉未案件依法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实现办案介入率100%。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帮助5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监督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1次。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与旗民政局建立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站。围绕旅馆业、校外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累计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深耕校园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6场,覆盖师生1.3万余人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翁旗连续三年实现辖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和未成年人被侵害率双下降的良好态势。

四、过去一年,是牢记宪法定位,坚守主责主业的一年

这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不待扬鞭自奋蹄”的拼搏干劲,以精准的法律监督坚守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精准有力。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监督立案22人、监督撤案6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1件次。加强对证据的审查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存疑不捕18人,存疑不诉21人,防止冤错案件。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5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2件。向被监督单位发出各类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检察建议1份,均被采纳并及时整改。对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12次,切实筑牢看守所监管安全防线。

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秉持“精准监督”理念,构建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活动全链条监督格局,全年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1件。聚焦群众“执行难”痛点,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立案13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对一起历时10年的未执结案件精准监督,推动恢复财产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检护诚信”专项行动,通过“刑民证据衔接”深挖线索、精准打击虚假诉讼。在办理深圳某公司与朱某等人不当得利纠纷再审检察监督案时,我院依托民事证据锁定虚假诉讼行为,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有力维护了诉讼秩序的严肃性。

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深化。立足“监督公权力、保障私权利”定位,扎实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受理行政检察案件72件,提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576人,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7人,防止当罚不罚。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行政机关与张某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对行政处罚决定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及强制执行申请中的形式违法情形开展全面审查,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个案监督推动类案规范,促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有力有为。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件,立案47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份,行政机关均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并回复。持续开展“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依据《关于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联合调研5次,会商座谈4次。旗政协向我院推送提案60件,其中5件转化为公益诉讼监督线索。经研判,我院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罐装液化石油气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立案22件。

五、过去一年,是聚焦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建设的一年

这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始终砥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奋进姿态,以精准的能力提升赋能司法实践。

锤炼履职本领,锻造“专业尖兵”。锚定“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目标,围绕新时代检察核心业务,依托“龙检先”党建品牌,组织开设“法律文书小课堂”57名干警分享工作经验,培养6名优秀年轻“高阶段检察官助理”相对独立办案。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讲评等岗位练兵活动12,我院被确定为全区唯一的最高检案管办基层院建设联系点。先后有1人获自治区级荣誉表彰,5人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1项重点课题获最高检立项,2篇典型案例被自治区院采用,2篇法律文书被市院评为优秀检察法律文书,党支部被评为“赤峰市坚强堡垒示范支部”。

严明纪律规矩,涵养“清风正气”。坚持挺纪在前,院党组与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沟通会商会议2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年累计填录重大事项报告76次,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办案权力清单,办案流程实时监控,办案质量每案必查,将司法责任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培训、整治违规吃喝、厉行节约等工作。

深耕数字赋能,激活“智慧引擎”。加快智慧案管建设,推动数据监测、流程监控等多环节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围绕司法活动规范、公共利益保护等领域应用数字检察模型58个,累计汇聚各类监督数据21万余条,筛选有效线索822条,经研判转化为监督案件65件,实现从“被动受案”到“主动监督”的跨越式转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1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构建“监督-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充分彰显数字检察治理效能。该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应用检察院。

自觉接受监督,践行“阳光司法”。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联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8人次,专题向旗人大常委会汇报电信诈骗、向旗政协汇报“政协+检察院”等重点工作,1名副检察长接受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就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发布案件信息657条。加强检律互动,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87件次,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280人次。运用一网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263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栉风沐雨,一程硕果盈枝。伴随着翁旗发展蓝图徐徐铺展,翁旗检察工作奋楫扬帆、稳步向前。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的大力支持、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旗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正确看待成绩,也清醒地认识不足: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推动经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监督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不够,争先创优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2026年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完善提高。

2026年思路和主要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锚定“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战略部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任务,对标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市委“七个更大”主要目标,围绕旗委、旗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中心工作,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过硬本领扛起“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检察担当。

一是以政治建设领航,把准开局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民族政策学习与检察实践结合,以双语检察服务等务实举措促进民族团结稳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之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以政治引领保障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以服务大局聚力,展现开局作为。融入翁旗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严打非法占用耕地、盗采黑土、污染农田等破坏农业生产环境的犯罪,探索建立“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群众参与”的全链条保护格局,护航一产做优做精。聚焦新能源、矿业、冶金等重点领域,严打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等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犯罪,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等精准服务,赋能二产做大做强。围绕翁旗当地文旅特色,严打破坏文物古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犯罪。针对文物风貌保护、景区环境治理等问题,通过“政协+检察”双向协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提升文旅品质,助力三产做活做旺。

三是以监督优化提效,夯实开局支撑。聚焦“深层次”监督,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以更高要求强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力。重点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对公益诉讼的重大部署,以及翁旗公益保护实际,持续开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水利用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围绕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模式保护生态环境。拓展重点保护领域,力争办理出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

四是以民生保障暖心,厚植开局根基。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强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助力解决就业、养老、医疗等民生诉求。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检校共建”“法治进校园”等举措,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针对假冒伪劣食品、网络餐饮安全、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以队伍建设强基,积蓄开局动能。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抓实“三个管理”,加强与先进地区的沟通交流,提升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内部管理体系,让“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成为常态,鼓励检察人员轮岗交流,选派优秀人员到上级院交流锻炼,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工作能力,着力培养一批适应翁旗检察工作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将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扣“一旗一区四地”目标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翁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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