熠熠国徽红,湛湛检察蓝。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活跃着一群深耕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为下一代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甘于奉献的检察人,他们就是检察院未成年监察室的青年检察官们。近年来,这些青年检察官紧密配合关心下一代工作,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勇于创新,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擦亮“昭乌达·晴空”未检工作品牌,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新路径,将犯罪预防、轻罪治理、社会治理与关爱救助有机结合,逐步形成“防治救”协同的工作模式,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队伍和阵地建设,拓宽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
以党组织建设为统领,着眼“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需求,推动“未检”工作室机构独立设置,配备齐有专业业务能力、热爱未成年检察工作、对青少年有爱心的资深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实现人员专职、工作专注、职责专一的工作要求。“未检”工作室配合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聘任100多名法律工作者和干警为法制副校长,组织检察系统19名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使法制副校长覆盖了全旗13所中学、31所完全小学、20所幼儿园,切实发挥了法治教育、犯罪预防等职能作用。协调公安局、旗医院共同建立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因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设立“晴空未检”驻看守所检察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押未成年人监管和保护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旗妇联、民政、关工委等职能部门,先后成立2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与民政局联合建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站,合力推动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通过队伍优化、阵地共建、资源共享、职能互补,构建起多方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和“朋友圈”。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检察方程式”实现了系统性升级:不仅包含优化校园内部环境的“防护系数”和重塑个体认知的“法治算法”,更增添了激活社会防护能力的“运算规则”。这三个维度相互作用,彼此赋能,共同构成了一个未成年人保护系统,求得一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法治晴空”的最优解。
未雨绸缪,构筑涉未成年人犯罪前端防线
“办案治已病,预防治未病。”未检检察官们深知法治预防的重要性,始终用心为孩子们披挂法治铠甲,为他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检察+学校”推动履职整改。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辍学休学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先后向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共5份,提出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等建议共18条,推动教育部门强化监督抓落实,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犯罪、预防性侵害、控辍保学等工作机制。同时,监督教育部门对全旗6000余名教职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清退具有从业禁止情形的教职员工1名。建议学校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工培训内容,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校园防线”。
二是“检察+家庭”筑牢保护根基。注重开展家庭互动式法治教育,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为内容,与学校联合打造“家长课堂”,从法律的视角解读家庭教育,讲解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累计覆盖4400余名监护人及教职工。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大力推行亲职教育,联合旗妇联、民政、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共21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家庭防线”。
三是“检察+宣讲”培塑法治理念。与教育系统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龙检先锋守‘未’晴空”普法活动,进行青少年普法和实施学法、懂法、用法实践体验。近年来在校园普法活动中,从不死板灌输法条,而是立足各校差异化法治教育需求,“量身定做”专属课程“菜单”,共开展汉蒙双语宣讲67场次,覆盖师生4.6万余人次。仅2025年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6场次,受教师生15000多人次。在几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有序组织近千名师生到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参观学习、模拟体验,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在普法活动中,注重创新适合青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的方法,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短视频,让青少年形象感知具体的法律知识。通过法治版“天黑请闭眼”游戏、观影+互动问答、看图猜词、法律条款卡通图、案例情景小故事和通俗讲解脚本等“沉浸式”法治体验,在寓教于乐寓教于趣中拉近学生与法律的距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防线”。如在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的“‘剪'映法韵”----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传承人现场教学,青少年们运用剪纸的基本技巧,剪出蓝色的“未”字,红色的“法”字,既代表“未成年”,寓意“未来”,也象征法律的庄严,提醒大家要知法守法。随着一幅幅剪纸作品跃然纸上,法治的种子也悄悄落在孩子们的心田;“谜蕴法理”---谜面是日常用语,而谜底却是法律知识或违法表现,如“零元购”谜语,谜底就是“盗窃”。让青少年在趣味横生、引人入胜的动手动脑参与中学法律、识违法。
依法办案,加强涉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在“事实是依据,法律为准绳”办案原则的前提下,翁旗未检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严爱并重,以爱当先。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暴力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办理一起刘某(女,17岁)寻衅滋事案中,发现刘某伙同他人引诱、强迫、控制共11名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情形,深入审查并引导侦查后,从此案中梳理出一个长期在翁旗及周边地区活动的犯罪网络线索,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刘某虽系未成年人,但其因犯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从个案办理到全链条打击,有力震慑了此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二是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未检办案,不止于定分止争,更在于暖心救赎。在具体办案中,未检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主观恶性较大、再犯风险高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他们对每一起未成年人相关案件,都倾注心血与思考。他们摒弃单纯的办案思维,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行为矫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工作,用法律的温度传递希望,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如对一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女陔审理诉讼中,根据嫌疑人认罪悔过的诚恳态度和犯罪情节不严重、对社会危害不大的实际,不但为其调查核实新的从宽处罚线索,还为她请了律师,实施法律援助。据此,提出从宽处罚适当判刑的建议,还语重心长地引导她如何开启新的生活。使这个女陔感动得痛哭流涕,非常触动地表达今后重新生活的信心和决心。检察官们经常收到家属“挽救了孩子和家庭”的由衷感谢,听到未成年嫌疑人“努力做对社会有用的人”的真心悔过,让每一次办案都成为温暖的救赎。几年来,共相对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依托“晴空”未检驻看守所所检察室让法律和关爱走进高墙,多次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每次教育活动都用和蔼的态度、贴心的语言、详实的案例循循善诱,使在押未成年人感到温暖和关爱,增强生活的希望和动力,用司法温情点亮迷途少年归航之路。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共封存犯罪记录29人次,先后帮助29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家庭和社会。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诉讼权益。对涉未性侵案件依法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共提前介入案件22件,监督立案2件2人,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撤案监督2件2人,追漏罪2人,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共27份、检察建议3份。办理的其中1件立案监督案件,针对该案存在的旅馆业监管漏洞,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行业专项整治。针对被害人长期外出、校园管理疏漏问题,向教育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案于2026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四是依法履职保障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4人次,依法支持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开展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专项监督活动,建议法院对一起不当终本执行案件依法恢复执行,并对此类案件做到优先执行、查控并发放抚养费。与民政局共同建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站,与控申部门联合落实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累计救助未成年人5名,发放救助金9万元,以法治温情为困境儿童兜底保障。
治理为基,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生活环境对未成年人有着很大的影响。未检人也非常注重青少年学习生活周边环境的治理。
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将校园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划定为法律监督“重点区域”,在校园周边食品产品、烟草、文身、成人用品等领域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协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 履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近年来累计督察搬迁3家成人用品自助商店,对2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在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方面: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件引发的校外 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无备案、无年检”等问题,对辖区内4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员、资质、收费明细等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智能分析,经调查核实后向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移送违规办学线索38条。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暂停办学活动并责令整改,实现从“分散监管”到“协同共管”的有效转变,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及家长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涉未成年人行业治理方面:将营业性娱乐场所、旅馆业、出租车行业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行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共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根据检察建议,文旅部门查处提供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的娱乐场所1家,交通运输部门上报拟撤销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仍持有从业资格人员线索44条。对全旗180余家旅店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协调文旅、公安部门对民宿、日租房清查整治,有效遏制旅馆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态势。
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方面:联合妇联、社工部等职能部门开展强制报告制度“送上门”宣传活动,明确谁来报、报什么、向谁报、怎么报等关键问题,切实提升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强制报告履职能力,打通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曾针对一起未成年人长期遭受虐待干预案件,向案发地苏木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家庭监护干预、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力度,督促辖区内相关组织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心系下代检察蓝,一枝一叶总关情。翁旗的未检人立足依法办案,将未检工作触角延伸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个领域。办案中,捍卫正义;案件外,实施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传递关爱。通过一份份检察建议、一件件具体案件,与全社会携手绘就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守护孩子们的法治晴空,为孩子们的美好童年保驾护航,使辖区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持续下降,促进了城乡的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创建。国徽映照下的检察蓝让青春在守护正义和关爱未成年人的温情中绽放耀眼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