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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蓬勃发展?法律监督高质效发力
时间:2023-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数字检察蓬勃发展 法律监督高质效发力
时间:2023-10-2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数字检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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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自数字检察战略实施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实际,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关键作用,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深入发展。《检察日报》摘选6个代表省份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在展现数字检察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为数字办案、数字管理、数字服务提供更多思考和借鉴。

强化政治引领 释放数字赋能监督效能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雅频

北京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作用,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

强化政治引领和保障,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以理念变革指导数字检察实践创新,深刻把握“数字革命”能够牵引和带动检察工作理念、机制、方式和实践创新的特质,着力夯实大数据赋能检察的数据基石,构建形成法律监督数据模型建设与应用“57+N”(57项重点模型建用任务、N项模型台账管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数据赋能检察的实战优势,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凝聚数字赋能思想共识,依托“大数据+法治”,强化依法协同履职,逐步形成社会治理全链条各环节同向发力、整体发力的局面。

融合发挥组织要素与数据要素功能,确保数字检察发展行稳致远。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数字检察市域设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构建与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相匹配的“市检察院统筹布局,基层检察院实践运用”机制。根据数字检察深度契合并引领带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需求,主动争取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持,批复市检察院成立数字检察部,推动检察履职更好地由“条线分割、单兵作战”向“融合履职、集成作战”转变。强化数字检察规则之治,注重总结隐含在法律监督数据模型背后的数据识别、要素提炼、知识图谱构建、核心算法开发规则,配套建立数字检察指挥调度、模型申报、评价奖励、人才评审、检校共建等制度机制,不断激发融合能动履职、深化实践创新的内生动力。

着力释放数字检察倍增效能,牵引带动法律监督质效变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注重运用数据赋能破解传统思维和传统方式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发展问题。一是数据要素功能不断增强。以发现监督问题线索和实现类案突破来激活相关数据资源。如依托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机制,归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信息,靶向销假销劣等高频投诉问题,开展“小专项”法律监督,为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贡献检察智慧。二是模型建用效能持续显现。以建用法律监督数据模型为切入点,创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履职方式,聚焦成品油涉税、涉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操作证问题治理、违法发放房产抵押经营贷、医保基金诈骗等问题研发应用一系列监督模型,数字监督、治罪、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为有效破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探索开辟新领域新赛道。今年1月至9月,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办案在总体规模不断攀升情况下,监督办案占检察办案总量的比重由2020年的25%上升到60%以上,依职权监督案件的比重则由2020年的8.1%上升到50%以上,新时代检察履职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数字检察对监督线索发现、监督案件办理的贡献率分别达到69.2%、69.6%,数字检察监督案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9%,增强履职效能未来可期。

深化路径夯实底座 促数字检察能级提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胡东林

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数字检察的新部署,推进数字检察能级提升、整体成势。

聚焦“由案到治”数字检察核心要义,形成三步推进的数字检察工作路径。第一步,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整体性、深层次开展法律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持续踊跃开展数字办案共计600余个,开展全省性专项33个,数字办案持续释放动能。第二步,从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让监督规则上升为治理规则。结合类案具体情况,制发更具靶向治理和体系脉络特点的检察建议,对关键领域、具有全省普遍性的问题,由省检察院全面梳理并专门向省委报告,促进了司法网拍、医保诈骗、网约车虚增里程、空壳公司等领域的全省性系统治理。第三步,从系统治理到长效治理,实现在协同共治中检察监督常态化。启动构建“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打通省委省政府主建的相关应用,建设行刑共治、检察建议等通用模块,解决了检察建议线上发出和接收反馈的通道问题及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与行政处罚的线上衔接问题等。

聚焦“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的本质要求,推动业务主导、技术支撑的有效推进。牢牢把握数字检察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检察业务的基本定位,将数字检察建立在各个业务条线、检察官的日常工作上。一是构建业务主导的工作推进体系。业务部门定期汇报条线专项监督进展成效,交流研判基层涌现的新案例,由业务部门确定全省一体推进的专项监督活动的启动和结束,案管部门对专项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叫停,形成有效协同和督促机制。二是打造检察官数字办案主战场。迭代省检察院统建、全省一体使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优化数据申请、低代码建模、成熟模型共享共用等举措。三是研究正确把握数字检察依法能动履职的合理边界。针对数字检察的天然能动性在初期带来的对法律监督履职边界把握不够精准等问题,坚持“从案件中来,到案件中去”,明确数字办案原则上以所办案件发现监督点为起点,最终要体现在监督质效上,防止越位、包揽行为以及成效上刚性监督不够、停留在移送线索等情况出现,针对各业务条线具体问题深入研究解决方案。

聚焦“四个一网”发展要务,持续夯实数字检察深入推进的坚实底座。一是推进数字检察体系整体构建。建成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检察业务质效管理中心、检察服务端(即浙江检察App)、政法一体化的数字检察整体架构,推进一网运行,为数据的一体沉淀、归集和治理打下基础。二是开展数字检察支撑体系建设。抓好四类三级数据库总体建设和涉毒人员、另案处理人员、涉案人员等专题库和主题库建设,启动能力中心建设,上线数字检察综合门户,实现包含检察官在线申请数字办案技术协助等在内的一网通办。三是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智能化建设。浙江省检察院基于检察自有数据或常态化外部共享数据,探索开展刑事裁判文书即时审查模型等嵌入式、长效性、智能化应用,为集成数字办案监督规则、构建法律监督人工智能大模型打开新视野。

突出实战实效 数字检察实现三个转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晓东

山东省检察机关着力在推动统筹谋划、实战应用、机制保障中实现三个转变,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数字检察从单点发力向全省“一盘棋”发展转变。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科学布局三年总体发展规划。制发年度工作要点,确立17项重点任务,把“小切口”模型建设应用作为今年数字检察工作重点。市县两级检察院探索建立“专班”“专组”“专项”推进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十大攻坚、百日行动、千人团队”活动,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推动理念转变,举办全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模型评选活动,分期分批推广应用,理解数字检察内涵,引导监督模型建用。打牢数据基础,建设6类104个多维度主题库和19个专题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承建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出共享执法司法信息清单73类,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共用长效机制。强化一体推进,建立“基层首创、市院主抓、省院统筹”的三级联动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构建模型285个,发现线索2万余件,成案8076件,推动建章立制325件。

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数字检察从静态构建向实战应用转变。坚持业务主导,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牵头构建监督模型80个,共发现线索1万余件,成案2211件,形成治理成果26件。建立贯通三级检察院数字化办案团队249个。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制约监督的突出问题,紧盯执法司法违法环节,构建看守所民警“捎买带”等监督模型121个,累计筛查线索1271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4人;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构建司法救助线索筛查等监督模型41个,累计筛查线索3113件,监督成案939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8份;聚焦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问题,围绕建设工程安全、沿黄沿海生态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构建空壳公司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监督模型51个,累计筛查线索3872件,监督成案296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9亿余元。二是注重监督成效。通过延伸监督触角,推动一体化监督,促进社会治理。龙口市检察院运用未成年人“笑气”滥用监督模型推动社会治理的相关建议被纳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首次把数字检察监督成效转化为省级立法成果。

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数字检察从一地探索向统一规范转变。建设集低代码(零代码)开发、模型仓库、模型超市、线索处理于一体的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从数据汇聚治理到申请使用、从模型创建到推广应用、从案源筛选到线索移交、从案件办理到跟踪反馈,打造全节点、全流程管理机制。探索形成“逐级征集、数据核查、规则研判、异地验证、冠名上架”的五步工作流程和效能跟踪、督察通报的两项督导措施。强化数字检察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数字检察应用先进单位标准,分期编发典型案例,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领全省数字检察工作科学、规范、充分发展。

发挥区域优势 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熊昭辉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发挥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单位和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作用,聚力打造数字检察湖北品牌。

明理念重统筹,科学规划发展蓝图。聚焦“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省检察院统筹和上下联动,谋划提出“1335”工作思路。围绕这一思路,省检察院聚焦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这“一个目标”,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及模型建设应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项工作”,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基础、数据安全防护“三大支撑”,建强数字检察指挥、管理、人才、示范、内控“五项机制”。落实最高检“四个一网”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施工方案”,规范建设“数据仓库”,探索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在数据领域的应用,做到数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共汇集治理数据约15亿条,数字蓝海积厚成势。

明方向重应用,创新开发法律监督模型。落实最高检“1+N”工作思路,在全国数字检察一级整体大框架下,积极搭建本省二级“树干”平台,扎实开展三级“枝丫”研发。坚持以业务为导向研发模型百余个,省检察院择优筛选出68个重点模型,强化业务跟踪指导,已建成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并挂载28个模型供全省使用。坚持以效果为导向深化应用,自全省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推送监督线索近3万条,办理监督案件2095件,制发检察建议1157条,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9件。坚持以安全为导向管理模型,制定《湖北省检察机关数据管理办法》等,压紧压实数据安全责任,筑牢数字检察安全屏障。

明举措重融合,全面提升数字化办案水平。省检察院坚持以示范促融合,参与6个模型具体研发,一体协同三级检察院数字办、业务部门开展数字化办案,提升融合履职水平。坚持比学赶超促融合,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牵头模型的推广应用,技术部门强化能动支撑,推动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作战。以模型竞赛和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营造“先进创示范、中间赶先进、后进争先进”的数字检察浓厚氛围。坚持创新模式促融合,以“检察长主阵、技术(数字检察)部门主推、业务条线主抓、业务部门主导、检察官主办”为原则,对全省重点模型应用、重大案件的办理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检察一体化得到有力强化。

明机制重保障,稳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坚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全省各级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业务部门均成立数字检察研发小组,实施数字检察人才跟岗轮训“星火计划”。主动向“外脑”借智借力,与高校、科研单位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速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坚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依托检察新媒体,加强典型宣传、经验交流、成果分享和典型案例培育推送,将数字检察单独纳入各市州综合考评,激发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将廉政风险防控贯穿数字检察建设全过程,督导检察人员严守廉洁底线,确保工作平稳有序、队伍安全稳定。

主导主建主研 有力推进模型建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涛

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部署,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省检察院主导、业务部门主建、一线检察官主研,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取得成效。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并成案2374件。

三项举措把牢数字检察方向。一是纳入“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省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参照省检察院成立相应机构,检察长亲自组织、参与模型研发。二是统筹谋划压实责任。对数字检察工作“一周一统计、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将数字检察工作作为省检察院领导到基层调研督导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数字检察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三是突出经济适用节约资源。全面整合现有网络、计算、存储、软件等资源,在检察工作网搭建融合“数据超市”“建模中心”为一体的贵州检察数据应用创新平台,探索形成“资源利旧、数据整合、分域创新、专项推动”的模型自主研发模式,以最小成本实现模型建设应用。

三项机制保障模型实战实效。一是建立业务部门主建、一线检察官主研的模型建设机制。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让一线检察官成为模型架构师。各市州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报送151个模型,经省检察院业务部门整合去重后,共131个模型纳入省检察院模型库进行统筹研发应用。二是建立建用并举、以用促建的模型应用机制。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推广,办理了一批监督案件。如,贵州省检察院研发受贿行贿一起查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一批未过追诉时效的行贿线索;针对罪犯“收监难”“送监难”问题,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研发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一批应收未收线索,已督促收监执行300多人;毕节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企民事案件存在违法公告送达问题,研发涉企民事诉讼违法公告送达监督模型,促进法院规范送达程序;贵阳市检察院通过应用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开展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解决了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三是建立上级检察院统筹、专项推进的重点模型推广应用机制。对有普适性的模型,不断扩大应用范围,以“小专项”方式集中力量推进。目前,已明确20个模型作为重点模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应用。

三项治理方式筑牢模型数据底座。一是整合内部数据。加强对内部结构化数据应用,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政法协同模块数据进行梳理,形成结构化数据资源目录,供全省三级检察院申请使用。积极探索非结构化数据治理,利用“三书”比对等智能辅助工具对非结构化文书进行数据提取。二是拓展外部数据渠道。积极融入政法大数据共享平台,共享政法数据资源目录2000余个。三是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实行数据使用审批制度,细化数据审批流程,严控数据使用,减少泄露风险。

立足省情特点 用大数据跑出监督加速度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全新

今年以来,青海省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数字检察战略的工作部署,把数字检察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前瞻性、基础性工作,列入今年全省检察工作九项重点任务之一并全力推进。立足青海实际,在没有额外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共构建114个模型并取得办案成效,实现了数字模型“从无到有、从想到做”的有效转变。

抓好统筹谋划。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省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下设分析研判、数据保障、综合协调三个专项组,各级检察院参照省检察院模式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确定起“搭建好平台、构建好模型、推广好应用”的工作目标。

抓好推进实施。一是持续转变理念。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学习调研组赴先进地区检察院实地学习,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全省;邀请业务专家为全省检察干警作专题培训;协调先进省检察院选派业务骨干进驻贵州省检察院,帮助干警转变理念,掌握数字检察基本原理,理清工作思路方法。二是聚集全省合力。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全省三级检察院57个监督模型同台竞技,展示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赛促用、以赛促建。三是强化指导推进。省检察院多次开会研究部署、谋划推动,召开全省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7次,各市州、县区检察院相继召开工作会、调度会、研讨会、观摩会等,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和工作责任。四是完善机制构建。在制发的《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中增加“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法律监督案件占比”等本地化特色指标,逐月通报激励。出台《青海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入推进全省数字检察工作加装“防火墙”。

抓好成果转化。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全覆盖、市州检察院建模全覆盖。通过监督模型筛查监督线索4432条,开展专项行动27个,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推动建章立制34个,办案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青海省情特点、社会治理重点难点,聚焦生态环境、社会安全、民生福祉等,着力培育具有青海检察特色的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构建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集中清理刑事挂案321件,发现刑事立案监督线索74件,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129个,针对6个行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5份。三是坚持应用导向。围绕“每一个基层院都要实现模型应用零的突破”的要求,搭建“青海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淘宝站”,将最高检推广、对口援建省份援助和本省自建的56个成熟模型供各地选用。目前,22个检察院选用相关模型开展监督办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制发检察建议43份,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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