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作为翁牛特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我院现由四部一室组成,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下设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5名,实有44人,工勤编制9名,实有0人。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无下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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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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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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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80.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9.64万元,增长10.24%,变动原因:一、地方财政追加法检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收入;二、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35.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5.24万元,增长6.09%,变动原因: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8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80.2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180.2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403.10万元,下降25.4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已完成养老保险汇算清缴工作无需2021年安排预算收入;二是部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8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85万元,占96.24%;其他收入44.41万元,占3.76%。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4万元,占59.42%;项目支出478.91万元,占40.58%。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5.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135.8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50.21万元,下降18.0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已完成养老保险汇算清缴工作无需2021年安排预算收入;二是部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88万元,占61.71%;项目支出434.97万元,占38.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5.24万元,增长6.09%,变动原因: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91.86万元,决算支出56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0年度已完成养老保险汇算清缴工作无需2021年安排预算收入。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66.00万元,决算支出4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26万元,决算支出4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支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干警调动,追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方式做实缴费。
(三)卫生健康(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2.93万元,决算支出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3.56万元,决算支出5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新考录公务员5人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65.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已完成养老保险汇算清缴工作无需2021年安排预算收入;公用经费8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新考录公务员5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9.6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0万元,占94.76%;公务接待费支出2.60万元,占5.2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00万元,用于支付车辆保险、维修保养、车辆燃油等费用,车均运维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60万元,接待84批次,共接待42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院及同级其他院来访人员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经费开支。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7个,实施项目7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78.91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34.9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0万元,比2020年增加5.65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新增新考录公务员5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2.0系统桌面云建设项目设备、未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六楼会议室桌椅及配套办公软件,比2020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更新2.0系统桌面云建设项目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6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业务装备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业务装备经费”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执行数为1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尚处初级阶段,有待在实践中形成系统、成熟的绩效管理理念,使项目目标、指标同项目属性灵活高效、不拘形式融合匹配,尽可能挖掘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全年执行达到100%,在后续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对资金的合理规划,规范资金使用,节约开支的同时也要保障资金的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做好绩效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和规范性。2022年度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绩效结果应用。
2.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6.00万元,执行数为68.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尚处初级阶段,有待在实践中形成系统、成熟的绩效管理理念,使项目目标、指标同项目属性灵活高效、不拘形式融合匹配,尽可能挖掘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全年执行达到100%,在后续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对资金的合理规划,规范资金使用,节约开支的同时也要保障资金的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做好绩效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和规范性。2022年度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绩效结果应用。
3.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7分。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6.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尚处初级阶段,有待在实践中形成系统、成熟的绩效管理理念,使项目目标、指标同项目属性灵活高效、不拘形式融合匹配,尽可能挖掘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没有达到100%,在后续工作中要合理规划资金,规范资金使用,节约开支的同时也要保障资金的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做好绩效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和规范性。2022年度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绩效结果应用。
4.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7分。全年预算数为52.00万元,执行数为5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尚处初级阶段,有待在实践中形成系统、成熟的绩效管理理念,使项目目标、指标同项目属性灵活高效、不拘形式融合匹配,尽可能挖掘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部分专用设备年久失修,运行维护的可持续性不能完全保障,后续将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维修与更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做好绩效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和规范性。2022年度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绩效结果应用。
5.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执行数为2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尚处初级阶段,有待在实践中形成系统、成熟的绩效管理理念,使项目目标、指标同项目属性灵活高效、不拘形式融合匹配,尽可能挖掘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全年执行达到100%,在后续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对资金的合理规划,规范资金使用,节约开支的同时也要保障资金的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做好绩效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和规范性。2022年度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绩效结果应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9.00
|
19.00
|
19.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9.00
|
19.00
|
19.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综合业务运转使用率
|
正向
|
大于
|
95
|
95
|
%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综合业务运转可持续性
|
正向
|
大于
|
95
|
95
|
%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综合业务运转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
|
97
|
97
|
%
|
30
|
30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46.00
|
68.20
|
68.2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46.00
|
68.20
|
68.2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
|
300
|
496
|
案件数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
|
95
|
100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
|
7
|
天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正向
|
大于
|
7600
|
76000
|
元/人年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
|
100
|
114
|
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
|
95
|
97
|
%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3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
主管部门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7.00
|
7.00
|
6.98
|
10
|
99.71
|
9.97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
|
7.00
|
6.98
|
——
|
99.71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率
|
正向
|
大于
|
98
|
98
|
%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可持续性
|
正向
|
大于
|
1
|
1
|
年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
|
97
|
97
|
%
|
30
|
30
|
|
总分
|
100
|
99.9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主管部门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52.00
|
52.00
|
52.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52.00
|
52.00
|
52.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的安全性
|
正向
|
大于
|
90
|
91
|
%
|
10
|
10
|
|
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及维护率
|
正向
|
大于
|
95
|
96
|
%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的同时成本节约率
|
正向
|
大于
|
40
|
40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支出完成比
|
正向
|
大于
|
98
|
98
|
%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
|
95
|
95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的可持续性
|
正向
|
大于
|
95
|
90
|
%
|
10
|
9.47
|
部分专用设备年久失修,运行维护的可持续性不能完全保障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
|
97
|
97
|
%
|
30
|
30
|
|
总分
|
100
|
99.4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1.00
|
21.00
|
21.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21.00
|
21.00
|
21.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本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6
|
台(套)
|
10
|
10
|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设备故障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1
|
%
|
10
|
10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7
|
97
|
%
|
20
|
20
|
|
总分
|
100
|
100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重点项目,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0476-63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