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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年二月八日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作为翁牛特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把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克服重刑事轻民事和行政的错误观念,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

(一)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院由四部一室一队组成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5名,实有44人,工勤编制9名,实有0人。

(二)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无院属单位及人员。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27.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35万元,增长14.70%,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度新考录公务员6人,新考录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11人

支出预算1227.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35万元,增长14.70%,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度新考录公务员6人,新考录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11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2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7.87万元,占比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09万元,占比0.01%,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2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87万元,占比62.21%;项目支出464.09万元,占比37.7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27.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03.98元。比上年增加146.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其中在职人员经费549.89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90.00万元,项目支出经费464.0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3万元。比上年增加5.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25.47万元。比上年增加2.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47.18万元。比上年增加3.6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6.60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6.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6.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6.38%。减少主要是由于按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77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6人使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3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执法执勤车辆12辆。其中4辆车正在履行报废程序。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42.86%。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2.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0%。

2022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项: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为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招采设备到位率≥95%;采购合同执行率≥95%;项目验收延误率≤10;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95%;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率≥95%;保障相关工作反应及时到位检察干警对业务装备保障满意度≥98%。

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科目调整次数≤5次;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贴合度≥80%;保障业务资金持续发挥作用时间为本年度;保障办案业务的同时成本节约率≥20%;经费运转保障率≥90%;办案业务经费的社会效益≥95%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相关业务素质、知识能力;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率≥90%;干警对经费保障满意度98%。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绩效目标: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参与保障审结案件数≥500件;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参与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参与保障平均案件时间≤7日;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7.8万元/人/年;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95%;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为本年度;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满意度98%。

2022年我院将集中财力,节约开支,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检察技术倾斜,坚持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好、应用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各类系统,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与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检察专项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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