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旗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紧盯“七大顽瘴痼疾”,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1、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共有在编干警42人,退休干警33人,按照“六个必谈”的要求,坚持谈全谈深,又全面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开展两轮谈心谈话共139人次,覆盖率100%。
2、认真开展个人自查。组织42名在职在编干警及2018年后退休的6名退休干警,共48人填报《政法干警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自查率达到100%。有5名干警自查上报存在问题,有4名干警自查上报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有2名退休干警主动向院党组说明情况,视为自查。
3、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5月24日,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从七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了院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会前,“两级双向”征求到意见建议4条,共查找问题19个,目前都已整改完成。
4、严把政策兑现关。向全院干警逐条解读《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学习赤峰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重点提示的通知》。对政策解读做到逢会必讲,人人知晓。对主动说明问题的7人兑现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二、组织查处情况
1、认真组织线索核查。建立线索受理工作台账,共收到旗纪委监委函询线索1件,此线索由市检察院核查、评议确认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办结。对赤峰市检察院交办7件线索进行核查,现已全部核查完毕。
2、开展涉黑恶案件(线索)倒查。组织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倒查,共评查涉恶案件7件,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3、进行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351件不批捕、不起诉等十类重点案件进行自查、交叉评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4、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台账,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1件,目前已化解2件,办结8件,正在化解1件,未发现违法违纪线索。
5、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核查。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违法占用、开垦、污染草原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案件126件进行排查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整治。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民事(包括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进行自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6、智能化数据排查。通过检察统一应用系统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共排查1629件,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通过旗政务服务与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旗税务局排查,发现4名干警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按相关规定审查均不属于违规情形;通过翁旗司法局、松山区司法局排查,发现1名退休干警从事执业律师,经翁旗法院、松山区司法局,本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点击律”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定其未代理过翁旗案件,经分析研判确定其属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但不属于充当司法“掮客”。
7、配合开展队伍建设巡查。自觉接受市、旗两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联合检查组对我院开展队伍建设巡查,按照此次队伍建设巡查工作要求,抓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三、专项整治情况
制定了《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了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七查”工作,共排查出7人2个问题,其中涉及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6人,涉及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1人。5人均系主动填写自查报告表,2名退休干警均系主动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已对上述6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退休干警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并将此情况反馈至松山区司法局。
推出便民利民措施8项,为群众办实事15件。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政治承诺,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了检察工作中。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