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通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 年 2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1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作为翁牛特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 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把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克服重刑事轻民事和行政的错误观念,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

  (一)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院现由四部一室组成,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下设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5名,实有38人,工勤编制9名,实有0人。

  (二)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无院属单位及人员。

  

单 位 情 况 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0.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0.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5.47万元,下降6.59%,减少主要是由于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辞职 5人使保障经费减少。支出预算1070.61万元,较上年减少75.47万元,下降6.59%。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7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收入1070.6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7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04.61万元,占比 65.81%;项目支出 366.00万元,占比34.19%,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24.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42.0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检察办案业务费和检察办案装备费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70.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0.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6957.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06.63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85.23万元;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52.00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7.00万元;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19.00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46.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1.0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140.0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81.0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32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 住房保障支出643.56万元,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9.82%;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43万元,下降0.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0万元,下降62.86%。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二是我单位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2.08%;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43万元,下降0.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 万元,下降2.08%;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43 万元,下降0.9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二是我单位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23万元,比上年增加4.19万元,增幅5.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小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占检察装备应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100%。政府采购预计在第二季度完成65%,第三季度再完成35%,截止第三季度完成全年采购任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4 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等,执法执勤车辆12辆。其中5辆车正在履行报废程序。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66.00万元,其中业务装备经费21.00万元;法检院聘任制书记员保障经费46.00万元;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52.00万元;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19.00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未公开项目为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21.0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71.4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5.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9.62%,未公开项目为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21.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0.38%。2021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五项: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预算为21.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90%,设备使用年限≥5 年,设备故障率≤5%,使用人员满意度≥90%,设备质量合格率≥90%,设备利用率≥90%,政府采购率≥40%,购置设备数量≥50 台(套)。法检院聘任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预算为46.00万元,绩效目标为监督覆盖率≥60%,涉法涉诉率≤5%,公诉率≥50%,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10%,错误批捕率≤1%,抗诉率≥3%。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2.00万元,绩效目标为错误批捕率≤1%,涉法涉诉率≤5%,公诉率≥50%,抗诉率≥3%,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60%,监督覆盖率≥6%。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预算为19.00万元,绩效目标为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10%,错误批捕率≤5%,公诉率≥50%,抗诉率≥3%,涉法涉诉率≤5%,监督覆盖率≥60%。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00万元,绩效目标为干警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的满意度≥97%,保障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率≥98%,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可持续性≥1 年。

  2021年我单位将把科技强检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在下一年度对原有机房、网络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充分发挥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我院将继续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目标,做好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1564883166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 11 张表,绩效目标公开 1 张表。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检察专项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
通知通告   更多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度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单位决算公开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度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互动平台   更多
新浪微博
翁牛特旗检察微博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