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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作为翁牛特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由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共四部一室组成,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5名,实有40人,工勤编制9名,实有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预算安排总收入为1193.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安排1139.04万元,其他收入(地方财政拨款收入)54.90万元。基本支出安排738.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82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96.77万元;项目支出455.35万元。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0.53万元,下降17.3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有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计划使各项经费支出较高;二是本年度转隶到监察委9人使各项经费支出下降。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收入67.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94.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93.9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万元;支出总计1,194.9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0.53万元,下降17.30%;支出总计减少250.53万元,下降17.3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有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计划使各项经费支出较高;二是本年度转隶到监察委9人使各项经费支出下降。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9.04万元,占95.40%;其他收入54.90万元,占4.6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59万元,占61.80%;项目支出456.39万元,占38.2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0.0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4万元;支出总计1,140.0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05.43万元,下降21.10%;支出减少305.43万元,下降21.1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无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计划;二是本年度转隶到监察委9人使各项经费支出下降。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0.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69万元,占60.00%;项目支出456.39万元,占40.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117.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转隶到监察委9人使人员经费支出下降;公用经费9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23.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转隶到监察委9人使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7.95万元,支出决算为6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58.3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单位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2.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5万元,占88.90%;公务接待费支出7.00万元,占11.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9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桥过路、保险,车均运维费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7.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7.00万元,接待200批次,共接待1,027人次。主要用于办案相关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设置总体绩效目标为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三是设置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2019年度我院继续维修改造12309大厅、检务公开大厅、未成年人办案区、干警体能训练中心等项目,建设项目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和《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确保满足办案、办公的需求。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对各项目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圆满完成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41.0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41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全年受理案件1767件;审结案件数量174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64%;人均直接办案支出4万元;支出完成比96%;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2%;持续发挥作用时间1年;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8%,较好完成年初目标。

业务装备经费:全年装备采购6套;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100%;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0%;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40%;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74.07万元;执行案件实际履行到位率100%;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90.81%;法律文书上网率100%;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10%;采购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资产折旧使用年限;干警对业务装备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241.04

全年执行数:

231.39

其中:财政拨款

241.04

其中:财政拨款

231.3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充分保障办案质量,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充分保障办案质量,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300

1743

受理案件数量

300

1767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5%

98.64%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3万元

4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

支出完成比

95%

96%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10%

2%

可持续性指标

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1

1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97%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241

全年执行数:

218.87

其中:财政拨款

241

其中:财政拨款

218.8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加强各项检察辅助智能,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使我院机房信息承载能力增强,保障检察业务稳定、有序、高效完成。

加强各项检察辅助智能,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使我院机房信息承载能力增强,保障检察业务稳定、有序、高效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5

6套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0%

100%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40%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50万元

274.07万元

执行案件实际履行到位率

100%

100%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90%

90.81%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书上网率

100%

100%

环境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10%

10%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采购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资产折旧使用年限

采购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资产折旧使用年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7%

98%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7万元,比2018年减少23.30万元,降低19.40%。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情况。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0476-63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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