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旗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要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与时俱进、积极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要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旗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神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系统学习,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变为检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好最高检的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落实好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严格执行各类工作制度,严守党的纪律,推动从严治党的向纵深推进。持之以恒做好保密工作,从“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开始,由点及线、由线及面,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