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10时许,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在翁牛特旗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开庭。全程用时不到20分钟。
今年8月16日14时35分许,被告人阿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某乡间公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送检的阿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审查,该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认罪认罚,我院提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判条件。审判员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且不上诉。
刑事速裁法庭的启用,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简化了法庭调查等程序,实现了公平与效率同频共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简案快办”、“类案同办”程序,实现案件起诉、审判“一站式”快速办理功能,简化了办理流程,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开启公、检、法三家联动办理刑事速裁案件的新征程,标志着轻微刑事案件实现简案快办协作的新模式。
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完善速裁程序的运用,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不断形成机制合力,提速度不减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