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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视角下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探析
时间:2023-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诉源治理视角下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探析

——以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为例

王爱华 李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对于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当下,民营企业的发展机遇,切需要完善法的环境,加强平等保护。新时代,如何立足实际,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在法治轨道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境,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依法办案与保护民营企业正常营、合法权益并重,为民营企业打造最营商环境,成为检察机关必须审慎对待的重要课题。

一、检察环节以诉源治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精准阐述了法治与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为检察环节以诉源治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探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不仅统一了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引导转变了司法理念,也有效指导、推进了各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当前,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关键就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诉源治理的决策部署,将诉源治理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实质性化解在检察工作各环节。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应有之义

深化诉源治理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优化发展环境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检察机关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也是检察机关结合自身职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深入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通过充分认识刑事风险防控全局性价值、优化民营企业外部发展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犯罪,到探索涉企轻罪案件依法宽缓化处理,种种举措,无不展现检察机关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和努力。

(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经济有序健康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营造一流的营商法治环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增强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政府管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充分认识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亲商、助商、安商、护商意识,积极主动帮助民营企业应对高发多发刑事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的特点及问题分析

(一)办案特点

为深入研究涉企刑事案件的特点,发现此类犯罪存在的规律,笔者以2020年至2022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受理企刑事案件为例开展分析。2020年至2022年,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企案件382件。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方面

1.犯罪行为侵害面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经济环节的增多,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也随之增多,犯罪行为侵害面越来越广,对经济秩序造成较大破坏。调研发现,从涉案领域上看,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主要涉及投资、教育培训、服装纺织、医药和建筑业等多个行业案件数量上看,呈上升趋势。上述行业领域发生犯罪后往往对民营企业的生产、信誉、资金运作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营运,更有甚者会致企业于倒闭破产的境地,对经济秩序有较大的破坏性。如不能及时查处,不仅给企业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还将危及行业秩序,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性。

2.涉案案值不断升高,个案案值较大

经济领域犯罪数量逐年上升,呈高发态势。大案要案明显增多,且案件案值不断升高,有的高达百万、千万,其中数亿元,损失惊人。如某置业公司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以资金周转为由,非法向90人变相吸收存款,涉案金额巨大,后因企业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造成近百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达亿元。该案案值及损失之大,不但严重危害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使企业陷入瘫痪,濒临倒闭,也因被害人人数众多,财产损失无法弥补,给地方政府维稳工作带来风险。

3.新型经济犯罪样态复杂,侦破难度较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犯罪也逐步向新类型发展。虚假出资、抽出资、保险诈骗、通投标、假注册商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新型经济犯罪案件大量涌现。作案手段也从传统、初级手段向高科技、智能化方面发展,犯罪行为专业性强,查处难度较大。犯罪嫌疑人钟某串通投标一案,钟某在公司招投标过程中,与外地公司串通,并指派本公司职工冒充外地公司职工进行招投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投标文件,并在后续投标进行系列操作促使其公司中标。因案件涉及招投标行业,且关联多个企业和相关人员,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又如在提前介入辖区一家高科技企业内部人员侵犯商业秘密案,发现案件所的商业秘密问题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进行鉴定,且费用较高,企业费用支出存在困难导致关键证据获取出现障碍

4.犯罪行为方式非典型化,潜在破坏力较大

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手段愈加复杂化、隐秘化,呈现出非典型化特征。这类犯罪往往违法经济活动与合法经济活动相交织,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由于犯罪行为彻底暴露过程缓慢,加之被害人时常将经济案件与经济纠纷混淆,影响报案时机,等到罪行败露时,资产已遭受严重损失,对社会的潜在破坏力较大。

5.钱权交易现象附随伴生,易滋生腐败行为

经济领域犯罪趋利的特殊性往往与败行为联系紧密。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过去经常发生在国有企业领域,但是近些年来在民营企业领域也很常见。一个不正当利益的背后,往往牵涉企业内部人员,其至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正当关系。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给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破坏企业的正常运转。该类犯罪主要涉及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行贿罪等。如辖区某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发生的系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犯罪嫌疑人均是该公司负责采购、售后等环节的主管人员,其利用在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相关零件、设备品种集采、下达采购订单、款项结算中利用职务便利,与供应商形成利益输送关系,收受供应商贿赔款

(二)存在的问题及涉罪原因

1.缺乏自律机制,管理制度不完善。民营企业出于商业竞争等因素,往往企业内部审核和监督方面较为松散,客观上给一些犯罪提供了帮助条件。又因缺乏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最终导致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管,迈犯罪深

2.价值观扭曲错位,将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个别企业管理人员价值观扭曲错位,奉行个人利益至上的准则,在金钱等诱惑面前,往往无力抵御。这种错位的价值观,致使部分企业家将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异化为单纯的个人利益的追求,最后沦为金钱的牺牲品,走上犯罪道路。

3.市场经济下存在行业“潜规则”。不正当交易行为在市场准和市场竞争方面没有受到有效的限制:政策环境不透明,造成了企业间的待遇差异,租、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迫使一些企业为了发展不得不去违法办事:政府审批程序的复杂性和相对不透明性,为政府部门和办事人员提供了寻租的可能。一些企业家就会选择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政府官员以获得资源配置上的优势。

4.法治观念淡薄,自身素质不高。民营企业职工自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导致诸如签定合同被骗、人才无序流动侵害商业秘密、非法经营致使企业闭等案件时有发生。员工法治观念淡薄,自身素质不高也是此类案件多发的诱因。

、以诉源治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路径实现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刑事风险防控全局性价值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长期以来,我国的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推动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的全局性价值。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的高发发,会引发广泛的负面社会效应加之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的制度供给不足,对企业家犯罪具有明显的诱发和促成作用大力推动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经济发展过程的巨大内耗,而且可以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应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要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认识,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对民营企业实行同等保护、同等服务既是法治的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

(二)主动出击,优化民营企业外部发展环境

1.加强沟通联系,构建服务民营企业大格局。检察机关应加强与有关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向和需求,研究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党委、人大的协调联系,及时向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重大部署及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服务民营企业的法律政策规定,针对党委和人大转办的民营企业的控、举报、申诉案件,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形成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合力。二是建立民营经济领域犯罪预防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联合工商联、行政执法部门、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惩防民营经济领域犯罪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共同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建好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协同地方行政机关,形成合力,牵头工商、市场、税务、审计、建设、司法、环保等行政机关联合成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组建包括行业领域专业人士、合规专家学者在内的监管专业人员名单库,选派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管,打造检察主导下的涉案企业合规协同监管。

2.严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力度,切实履行审查批捕、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和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是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侵犯民营经济企业权益和民营经济人士人身、财产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二是继续在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和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惩治破坏民营经济企业创新发展的犯罪,保护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利益,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法制保障三是依法惩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民营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索贿、受贿的犯罪行为,重点查办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的犯罪构建完善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机制,通过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民营企业行贿“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助推行业自律,防范民营企业败风险,推动构建新型检商关系。四是开辟办理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立专案组,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定人、定时、包案、包质量的办案责任制,做到快立、快审、快办、快结、防止案件久拖不结。

3.培育合规文化,提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是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的必经之路。”刑事合规是依法经营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治理体系来管控企业合规风险和防范企业违法犯罪。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民营企业应树立更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执法司法机关启动的企业合规基础上,开企业自主合规建设,有针对性的建立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树立企业全员刑事合规意识、培育企业的刑事合规文化。企业各级人员都要有刑事合规意识,充分认识到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把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贯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全过程中。通过合规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监控、自我约束的能力,在刑事风险高发区域构筑警戒线,让企业每个员工都能自觉遵守法律,履行诚信和道德,远离刑事法律风险。

(三)确保精准打击,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一是注重多站在企业发展及企业家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持既要除虫又要护花”,避免机械办案,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努力做到两个慎重”“两个不轻易,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三是在办理重大敏感涉企案件时必须先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办案影响风险研判评估,经评估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通报其他相关部门,以增强服务的前瞻性与实效性。

(四)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面的服务。一是加强检企联系结对,选优秀检察官与重点龙头企业结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服务,主动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每办理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涉企案件,依法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开展一次回访考察,积极协助涉案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促进规范管理、有序经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涉企案件定期分析,深入剖析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典型案件、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及时向党委报告,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通报,帮助防控风险,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五)拓展宣传教育,厚植可持续健康发展法治土壤

一方面,切实做好普法宣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用好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定期向社会发布打击民营企业犯罪典型案例,加强释法说理。组建企业法治宣讲团,以“菜单+订单”的普法模式,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系列活动,与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强化检、企、社多元联动,提升民营企业刑事风险的宣传力度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定向做深行业普法,探索建立企业刑事合规。进一步落实”“六保,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三服务”“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横向联系,深入企业一线调研刑事司法保护需求,帮助企业建立刑事风险防控机制。对于从轻处理的涉罪企业,在剖析犯罪成因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敦促涉罪企业合规承诺落实落地,强化企业刑事合规的激励和引导机制,倒逼民营企业主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在解决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问题上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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