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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2日在翁牛特旗

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振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发展高度和历史起点,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贯彻《意见》的重点措施,紧紧围绕全旗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担当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年来,我们凝聚抗疫合力,积极参与疫情防控。“9.3”疫情以来,我院积极响应和贯彻旗委统一部署,全体人员连续奋战在抗疫一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捐款2万余元,购置生活物资支援乌敦套海镇疫情防控,将社会有关方面捐赠我院的价值近3万元的防疫物资转赠部分乡镇支援疫情防控。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向宣传引导,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突发情况能够有力应对,助力全旗抗击疫情阻击战取得最终胜利。

一年来,我们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在旗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与其他政法单位紧密协作配合,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目标任务,完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重大复杂案件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务实举措,办理涉恶案件2件8人,以涉恶审结1件1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普法2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千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场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优化治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一年来,作出不构成犯罪不批捕4人,证据不足不批捕1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42人;无犯罪事实不起诉8件9人,情节轻微不起诉68件119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2件2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2.5%。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份,并督促整改,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

一年来,我们多措并举协调各方,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网。2022年,我院与旗妇联、团委、民政、教育、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建立了合适成年人人才库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对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强治理,如针对某歌厅存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现象,对相关单位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已整改落实。与公安机关联合对全旗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是否落实入住“五个必须”进行随机抽查。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对1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强制报告倒查,落实“每案必查”清除未成年身边潜在的威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44人次,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68人次,开展社会调查676人次,亲情会见24人次,犯罪记录封存26件。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7场,覆盖师生1万余人,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工作,如对一名特殊家庭未成年受害人除了进行司法救助外,与民政部门共同调查核实,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范围,每月领取救助金,帮助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2022年,我院1名检察官获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

一年来,我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用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50余人次,受理、办理各类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救助案件81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案件回复率100%。将检察听证作为接受监督、以案释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士参加听证13次,增强办案透明度,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次,确保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本着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其中未成年人6件6人。


二、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厚植翁旗投资兴业沃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先后组织召开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管委会、金投局、住建局、工科局、工商联等单位及其所联系服务管理的企业参加的座谈会5次,开门纳谏,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在苏木乡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市场主体参加的座谈会3次,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务实举措,并在上述五家单位设立“助企纾困法治服务联络站”,搭建检察机关法治服务平台,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构建紧密、亲清的新型检企关系。了解企业所求所需,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升法治经济意识。结合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约谈涉案企业,帮助企业整章建制、防范风险。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内部评查,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

一年来,我们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财产安全。持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0件13人,提起公诉29件48人。统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专案专办,保障老年人群体的切身利益。将2018年以来审查起诉诈骗类案件107件进行逐案线索核查,共核查出涉及老年人受害案件5件,其中涉及养老诈骗案件3件,均依法提起公诉。与其他政法单位建立联防共打机制,注重打防结合,积极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发布宣传作品56篇,发放传单6000余份,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防诈意识和能力。

一年来,我们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深化。先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5件,立案3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件。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案件涉及违规发放的扶贫补贴已追回30万元。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与旗林草局、水利局分别建立“林草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3次,巡草2次,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条,实现林草、河湖巡察全覆盖,着力构建河湖、林草资源保护新格局。与旗水利局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督查2次,解决各类反馈问题5个。向水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针对西拉沐沦河阿旗巴拉齐如德苏木段河道内存在设置木桩、修建土坝等涉及翁旗与阿旗边界两岸村民的矛盾纠纷,我院与阿旗检察院跨区域联动,双向发力,成功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旗县边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坚守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补短板、强弱项,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不捕率、不诉率同比上升21.4和21.8个百分点。在旗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督质效,构建侦查监督新模式。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05件145人,批准逮捕66件80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5件606人,提起公诉260件321人。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罪4条、漏犯2人,提出抗诉3件,发出刑事诉讼检察建议2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1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5件5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0件。对1名违法违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收监。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严惩,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9件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从宽处理、全程跟踪帮教,共作出不批准逮捕9件24人,不起诉6件26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10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72.7%和66.7%,比普通犯罪分别高27.9和34.8个百分点。

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强化精准监督,坚持有申诉必受理、必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7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裁定再审;办理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回复并采纳。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件。针对在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执行案件办案超期、送达不规范、不当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均已回复、采纳并及时整改。开展民事执行款物管理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专门审查执行案款发放、流转、“不明款”清理等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我院向旗人民法院发出2份针对存在超期未发放情形的检察建议,旗人民法院已采纳我院建议,经审查,在整改期限内对超期未发放的案款进行了发放。

一年来,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行政检察提质增效。以行政检察“小专项”构筑护航民生民利大格局。办理行政监督案件6件,提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3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均已整改并回复。开展城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等“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活动,调取2020年以来非诉执行审查和执行卷宗62卷,通过“穿透式监督”工作机制,在诉讼监督中发现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线索2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


四、坚持守正创新,助力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年来,我们注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政治治检不动摇。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把检察机关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理念根植于心于脑。严格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统筹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针不动摇,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把检察工作融入翁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在服务上求高质,在保障上求强力。

一年来,我们持续巩固拓展成果,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长效。进一步明确并严格履行对办案检察官的指导、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管理模式逐步完善。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旗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12件次,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已成常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次,引导干警守初心、扬正气,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一年来,我们努力构建宣传格局,着力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开展检察宣传,传递法治声音。开设《翁检说法》栏目,录制普法节目32期,推出系列蒙汉双语“法治精品课”。发布原创稿件271篇。创新法治宣传服务模式,与全旗17个苏木乡镇街道场建立法治宣传服务联络工作机制,实行“一对一、AB角”联络员制度,助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平安建设,开展“法治进乡村”基层普法宣传21次,强化检民联系,旨在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尺”,让检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检察长进党校讲党课,持续讲好检察故事。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一年来,我们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坚持“不可高人一等、但需技高一筹”的监督和办案理念,聚焦业务能力提升,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开展系列活动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实施一周年,强化法律监督措施更精准、法律监督制度更完善、法律监督水平更高效。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充分借力“外脑智库”,在旗林草、水利等单位聘任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以专业视角协助检察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聘任12名合适成年人并纳入人才库,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积极构建合适成年人到场的专业化办案模式。

一年来,我们以提升党建工作为驱动,提升政治能力和素养。将党员量化考核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及时完成旗委系统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先后与旗工商联、海拉苏镇、全宁街道百合社区开展联合党建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提升党员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动摇,认真贯彻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必上党组会研究决定、疑难复杂案件上检委会讨论审议,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39次、审议议题103项,召开检委会14次、审议疑难复杂案件45件。

一年来,我们以自觉接受监督为核心,打造阳光透明检务。加强对司法办案工作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旗委常委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主动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53人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9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86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0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场次,加强检律协作、检媒互动,定期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座谈交流,真诚听取意见建议,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各位代表,一年来,翁旗检察院立足新时代坐标,依法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旗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得益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旗政府、旗政协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躬身自省,深知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还不够到位,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的不够充分;二是“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结合的不到位,质效不明显,存在脱节和两张皮的问题;三是业务建设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能力结构有待优化,人才的梯次培养还有待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2023年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完善提高。


2023年思路和主要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运用好这一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重要论述,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检察工作日常,勇于担当作为,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把为民司法、为民谋利作为检察履职的宗旨和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在守护公平正义上提质增效,贯彻最严要求,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久久为功,以更规范的司法办案、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更优质的法治服务助推翁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在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十项工作,也是十件为民实事:

一、积极化解涉法涉案涉讼信访,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建立健全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领办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做到“应救尽救”,有效防止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增贫。

二、打防并举,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依法能动履职,严打、遏制经济、金融犯罪,尽力追赃挽损止损。积极开展宣传,营造预防氛围。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三、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检察监督。聚焦民间借贷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商领域,精准识别、依法惩治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推动虚假诉讼社会综合治理。

四、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要依法监督。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开展“穿透式”监督,助推地方治理能力建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五、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的两个专项监督。一是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坚决纠正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漏管和违法参加选举。二是优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程序。

六、严格落实“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开展好四个专项活动:一是持续开展宾馆、娱乐场所等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地的集中治理专项活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二要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抚养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护离异、单亲等残缺家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在校中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专项整治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涉网犯罪;四是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走深走实。

七、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推生态环境保护见实效。全面摸排草原林地领域公益诉讼线索,通过整治农膜白色污染、林草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拓展线索来源。

八、持续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篇文章。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用好第三方监管机制,督促涉案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发挥好我院在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管委会、旗工商联、工科局、住建局、金投局等五家单位设立的助企纾困法治服务联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务实的法治服务,健全完善夯实检察机关与企业等市场主体畅通有效的联络工作机制,倾心打造亲清的新型检企关系、政商关系。

九、做深做实法治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坚持和巩固我院与17个苏木乡镇街道场建立的法治宣传服务联络工作机制,落实好相关工作制度,做实做细,务求实效,真正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定分止争、息诉罢访的专业技能和积极作用,助力平安翁旗、法治翁旗、和谐翁旗建设。

十、持续开展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聚焦校园性侵、金融风险、窨井盖安全隐患、虚假诉讼、个人信息泄露、寄递行业监管漏洞、安全生产等问题,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督促整改落实,深化源头治理,巩固治理成果。针对我旗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积极履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争取旗委、政府支持,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相关考核,重点考核落实和整改时效,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坚定方向的远航,又何惧道阻且长。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会不断涌现,检察工作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和阶段,我们会不断增强做好检察事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坚定做好检察事业的决心、信心和恒心,聚精会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折不扣办好每个司法案件,一心一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以法治之名,许正义初心,聚焦翁旗发展改革稳定大局,聚焦翁旗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为建设平安和谐法治的翁牛特做出我们检察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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