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们凝聚抗疫合力,积极参与疫情防控。“9.3”疫情以来,我院积极响应和贯彻旗委统一部署,全体人员连续奋战在抗疫一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捐款2万余元,购置生活物资支援乌敦套海镇疫情防控,将社会有关方面捐赠我院的价值近3万元的防疫物资转赠部分乡镇支援疫情防控。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向宣传引导,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突发情况能够有力应对,助力全旗抗击疫情阻击战取得最终胜利。
一年来,我们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在旗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与其他政法单位紧密协作配合,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目标任务,完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重大复杂案件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务实举措,办理涉恶案件2件8人,以涉恶审结1件1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普法2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千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场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优化治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一年来,作出不构成犯罪不批捕4人,证据不足不批捕1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42人;无犯罪事实不起诉8件9人,情节轻微不起诉68件119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2件2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2.5%。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份,并督促整改,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
一年来,我们多措并举协调各方,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网。2022年,我院与旗妇联、团委、民政、教育、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建立了合适成年人人才库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对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强治理,如针对某歌厅存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现象,对相关单位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已整改落实。与公安机关联合对全旗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是否落实入住“五个必须”进行随机抽查。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对1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强制报告倒查,落实“每案必查”清除未成年身边潜在的威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44人次,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68人次,开展社会调查676人次,亲情会见24人次,犯罪记录封存26件。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7场,覆盖师生1万余人,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工作,如对一名特殊家庭未成年受害人除了进行司法救助外,与民政部门共同调查核实,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范围,每月领取救助金,帮助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2022年,我院1名检察官获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
一年来,我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用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50余人次,受理、办理各类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救助案件81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案件回复率100%。将检察听证作为接受监督、以案释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士参加听证13次,增强办案透明度,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次,确保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本着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其中未成年人6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