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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7日在翁牛特旗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振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四年旗人民检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九大和系列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应对包括新冠疫情在内的各类风险挑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追赃挽损多管齐下,实行专案专办,坚持除恶务尽。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016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736,改变侦查机关涉恶定性案件311人,追诉漏罪2件,漏犯2人,追缴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518万余元,针对个案中反映的治安隐患、行业乱象等突出问题,落实“六清”专项行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全部得到回复并予以整改。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审查起诉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2045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共结对帮扶62户贫困户,坚持每月至少入户一次,了解帮扶户需求,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和法律知识。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为17个涉案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31.1万元。对4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提起公诉。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1923人,提起公诉112147人。先后开展“老哈河上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行动,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份,督促清除各类垃圾3680余吨,消除水源污染隐患6处。

(三)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制定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项任务清单;与旗工商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专项行动,组建检察官服务团队走进百企,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举行3次有民营企业家参加的检察开放日,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依法起诉63110人,2020年,对首例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公诉。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办理民营经济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对涉企犯罪主观恶性小、自愿认罪认罚、及时整改纠正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四年来,对涉民营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815,不起诉49人。        

(四)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期间,全院干警深入抗疫一线,轮班值守疫情防控点,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和地毯式摸排工作,制定本院疫情应急工作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干警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通远程提讯系统,在不接触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从严从快审查起诉1起通过网络虚假售卖口罩诈骗案,对疫情期间虚构销售疫情防控物资的诈骗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会同旗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对城区生鲜食品批发零售场所、超市等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废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旗卫健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五)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和业务咨询的功能接待来信来访500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办结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案件3,最人民交办涉法涉诉案件6。助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顺利进行,选派33名干警到格日僧苏木、白音套海苏木等蒙古族聚居地区,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和矛盾化解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强对案件的释法说理,共开展公开听证18真正做到案结、事结、心结同步解,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检察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六)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

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落到实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控告申诉工作做到接待群众热心,解答疑惑耐心,办理案件细心,提供帮助诚心,解决问题用心,有效提升执法司法便民服务水平。通过司法救助、法治宣传、公开听证、走访慰问老党员等形式,为群众办实事38件。对多起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通过调解达成谅解,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共建检民“连心桥”。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在宽严相济中更加有力

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816111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46862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0222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492009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作出不批捕决定15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68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质量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捕68人,不起诉 61人。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共批捕6167人,起诉6263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581068人,适用率为82.09%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公安机关设派驻检察室,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31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26件,追捕漏犯23人,追诉漏罪14件,追诉漏犯67人。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9次,共提出抗诉21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8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或予以释放建议62份,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7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7件。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与旗纪委监委密切衔接配合,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16人,办理市检察院交办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4人,提前介入调查案件5件,向旗纪委监委移交公职人员或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3件。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探索推进“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未成年犯罪和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依法批捕4044人,起诉5055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和特殊司法政策,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批捕17人,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由我院倡导,旗政法委牵头,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参加,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并制定切实举措,会同旗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和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翁牛特旗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与旗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制品专项行动”。向旗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强化家庭教育,向17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8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远离毒品等“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70余场次,已覆盖全旗41所中小学,受教育学生近4万人。2020办理的1起遗弃案被自治区检察院列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五大典型案例之一。

(二)民事检察在监督制约中更加精准

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实现民事检察与保障民生深度融合,共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3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份,法院采纳21份;提请抗诉1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提出检察建议2,均被法院采纳。大力整治虚假诉讼,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在办理当事人申请对虚假民事调解书进行监督案中,向旗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9件,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2,法院全部采纳。受理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2,均被法院采纳。

(三)行政检察在化解争议中更加扎实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开展城区拆违治乱、玉龙沙湖旅游路两侧违法侵占草原整治等执法行动监督。切实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与旗水利局联合印发《翁牛特旗2021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方案》,参与联合执法,与旗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联合开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动,对翁旗境内主要河道进行巡查,配合旗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老哈河、西拉沐沦河的治理,进一步强化全旗河湖管理保护和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河湖水生态持续向好。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81件,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监督,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7,采纳7份。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共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2件,提出检察建议14,回复并整改14件。受理土地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案2件,涉及土地面积近14000平方米,已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并书面回复。

(四)公益诉讼检察在合作共赢中更加有效

将公益诉讼检察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参与省道205沿线砖瓦窑治理、亿合公镇石材加工企业整治,汇聚合力推进城镇建设。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8件,立案30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4,回复整改率100%,对发出检察建议仍未能解决的,提起公益诉讼2件,1件法院审结并全部支持我院诉讼请求,另1件在诉讼期间因行政机关已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公益诉讼的目的已全部实现,无继续审理必要,法院裁定终结诉讼。2018年办理的桥头镇村民私设高压储罐存储液体二氧化碳危害公共安全案,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下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该危险装置被及时拆除,该案成为当年赤峰市唯一入选的内蒙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主动对接旗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对城区和人员密集区窨井盖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督促整改,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三、全力锻造过硬队伍素能,努力提升检察履职水平

(一)突出政治建设,以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旗委和上级院党组汇报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灵活运用政治轮训、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发挥“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不断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狠抓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机关党建“一把手”亲自抓,坚持党组书记每半年讲一次党课,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观看爱国题材影片,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工作力量。发展党员7人,规范党员按月以现金形式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

(二)提升专业素能,以能力建设锻造责任担当

着力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参加上级院各类培训200余次。建立青年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制度,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检察官“传帮带”制度,努力解决人才断档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办案团队,今年,2名八零后优秀业务骨干被提任副检察长,6名八零后、2名九零后优秀干警被提任环节干部。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做实业务数据和质量分析应用,力促办案能力全面提升。

(三)狠抓纪律作风,以正风肃纪深化从严治检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遵章守纪承诺书》《杜绝酒驾承诺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盯“七大顽瘴痼疾”,先后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7人。坚持治建并举,制定完善工作制度8项,以制度管人。制定《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做到“逢问必录”,带头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让干警因制度“不能”,因敬畏“不敢”,因责任“不想”,确保“三个规定”落实有力度、有效果。2020年以来,共记录过问检察办案事项45件。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一)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聚合力

积极稳妥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将原有的13个科室精简到5个部门,按照3+2”模式设置3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门,实现了机构“瘦身”,促进了业务融合。全面推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初步形成“四大检察”并行的工作格局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添活力

优化岗位配置和人员分配,现有员额检察官17人,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成立17办案组,把精兵强将向办案一线集结,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强化办案责任监督提效力

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对办案做到“放权不放任”,依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合理配置审批权限,对办案进行实时监督,压实办案责任,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做实做细业务绩效考评工作,奖优罚劣,真正考出干劲,考出动力。

五、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规范检察权力运行

(一)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以接受监督谱写阳光司法,严格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每年向旗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走访,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座谈会等活动,拓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四年来,全面梳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78条。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6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503条,公开法律文书1696份。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微信公众号原创、转载稿件1004条,报送检察信息、宣传稿件694篇,积极向社会传递法治声音,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翁旗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旗政协有力监督和旗政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旗纪委监委、旗政法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工作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翁旗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均衡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措施还有待完善,检察建议刚性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翁旗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检察中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以更精准的办案,更规范的监督,更优质的服务,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永葆忠心,践行为先,以更高站位厚植政治底蕴

深入学习贯彻在今年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将讲政治融入到司法办案中,认真落实旗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严格执行向旗委、旗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完全执行。

二、秉持公心,担当为要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实现常治长效;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完善与旗纪委监委的衔接配合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法治方式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创新普法形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

三、力求精心,业务为本,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

立足做优刑事检察,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严格依法监管。立足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监督格局。立足做实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立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制度。

四、凝聚人心,法纪为线,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大不放小,架起廉洁从检“高压线”,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力度,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赓续检察事业积蓄力量。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将检察文化“软实力”转化为队伍建设“硬支撑”,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检察队伍。

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旗人民检察院在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常规工作的同时,将着力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政治建检不放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政治指导办案。坚持政治治检不放松。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从政治上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把“打伞破网”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认真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主动加强与旗工商联、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等单位的工作协调,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三、依法重点打击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类犯罪

持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注重打防结合,加大普法力度,印发防诈骗宣传手册、被害人现身说法、检察官以案说法,强化群众防诈骗意识。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四、多方联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

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依法进行社会化帮教和必要的强制性矫治。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效开展“两法”宣传。联合有关单位,对网吧、娱乐场所、宾馆等易发区和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五、有效开展民事执行检察工作

回应百姓关切,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会同旗人民法院持续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让胜诉当事人在民事案件中不仅得到公正的民事判决、裁定,更能得到及时、有效、完整的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林草生态修复专项公益诉讼

对林草专项整治以来办理的涉林草案件“回头看”,重点对涉林草案件林草生态修复进行集中核查,对涉案嫌疑人在植被恢复、生态恢复中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要重新提起诉讼。持续跟进林草生态修复,督促林草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生态及时有效修复,做好林草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

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继续深入排查涉法涉诉线索,加强与旗信访接待中心联系,建立健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主动发现线索,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主动为政府分忧,为人民解困。注重在办案中化解矛盾,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强化释法说理,以听证促公开,以听证促公平。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联合民政等部门对受害人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

八、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在做好自身建设、自我革命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14种职务犯罪的侦办职能,敢担当、善作为,严惩司法腐败,形成震慑作用,维护促进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九、加强宣传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努力构建多层次宣传格局,搭建沟通互助平台,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点,第一时间通过各类新媒体发布权威案件信息和工作动态。坚持“走出去”的方式宣传检察工作,开展检察长进党校讲党课活动,宣传检察机关和检察职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位代表,新阶段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今后的工作,我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的翁牛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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