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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元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院在旗委和赤峰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时代检察重点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

一、完成“五项重点任务”,用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六建”目标,紧盯办案质效。做到案件清结。受理3涉恶类犯罪案件已全部审结或改变管辖。确保线索清仓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条,已移送旗扫黑办。协助黑财清底。将打财断血贯穿案件全过程,通过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监督法院依法适用财产刑,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对已生效财产刑的执行进行监督。助推行业清源。落实一案一建议,针对个案情况分别发出检察建议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2020年,共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旗委、旗政府做好脱贫联系点工作,派驻1名干警长期驻村扶贫,帮扶干警每月至少入户一次。助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2020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救助9人,为贫困户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1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共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2人,起诉2429。积极开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动,共办理河湖治理类案件10

(三)聚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案专办。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出发,积极落实《赤峰市政法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百项措施》,成立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了《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设置办案组专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2020年,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55人,起诉1113人。二是严格证据审查,慎捕慎诉慎押。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捕慎诉慎押,2020年,对涉嫌合同诈骗案不批准逮捕23人。三是推进公益诉讼,加强监管整治。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新期待。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丹镇境内生鲜食品批发零售场所“两证”是否齐全,产品检疫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对首例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公诉。四是强化司法保护,倾听企业诉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多平台功能,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实现快速流转、专人负责,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旗工商联、民营企业家12人到本院参观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一是全力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的第一时间,远程召开党组会议,制定了本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排查本院人员行程,及时上报情况。二是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面对疫情“大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先后共抽选55名干警下沉社区,严守防控一线是保障诉讼工作顺利开展。“非常”时期开通远程提审系统,确保在不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顺利办理刑事案件。疫情期间审查逮捕并移送起诉涉疫情案件11人。

(五)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院党组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一是发挥引领作用。共分两批选派33名干部到格日僧苏木、白音套海苏木,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民族教育工作正常秩序。二是主动摸排自查。对本院蒙古族干警、子女就读双语学校干警进行重点摸排,主动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子女返校情况。三是依法惩治犯罪。对1起煽动、组织多人到蒙古族中学聚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二、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

(一)强化职责,做优刑事检察

2020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8424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2186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39753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75509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与旗监察委衔接配合顺畅,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3人。一是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积极开展“两项监督”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成立派驻翁旗公安局检察室,实现实时监督,全程监督。2020,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22人,其中,纠正漏捕判处3年以上刑罚2人,提出刑事抗诉9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20年,共作出不涉嫌犯罪不批捕10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16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36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323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219人,不构成犯罪不起诉712人。三是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保护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权利出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51472人,适用率83.39%,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74%四是提高办案效率。持续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格控制一次退补,禁止二次退补,延长审查期限须经分管检察长批准。2020年,退回补充侦查率23.33%五是积极参与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整治。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或予以释放建议被采纳6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7件。六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与旗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会签《翁牛特旗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2020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21人,其中,对1名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名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与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制品专项行动”,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普法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次,疫情期间开展1次线上法治小讲堂。2018年办理的一起遗弃案,2020年被列为自治区未成年人检察五大经典案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共青团赤峰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补齐短板,做强民事检察

    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6件;监督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调取近10年来涉及秦某、冯某等人的案卷材料41册,发现1件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已被法院全部采纳,办理市院交办案件8件。

(三)精准突破,做实行政检察

    积极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争取法院支持和配合,调取2019年翁旗法院行政诉讼卷宗21册和行政非诉执行卷宗28册,向旗人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现已回复并采纳,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所办公益诉讼案件中,资源保护领域22件,生态环境领域40件,食品安全领域1件,保护英烈领域10件,其他4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与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暂行办法,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丹镇境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蒙都羊业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活动。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森林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一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办法,形成合力,加大涉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开展保护候鸟专项行动202010月,与旗林草局、森林公安局和7个苏木乡镇召开“保护候鸟迁徙,守护美好生态”专项公益行动联席会,向各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已书面回复工作情况。11月初,派员与旗森林公安局到翁旗东部地区实地督导,确保天鹅、大雁等候鸟顺利迁徙。

三、做到“三个持续深化”,坚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分两次向上级院和旗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制定政治学习计划,2020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

二是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扛起党组的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先后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和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以案倒查,跟踪预防,运用田忠宝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3次,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递交查摆材料,形成工作台账,做到以案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

三是持续深化业务素能建设。按时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制定涵盖《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在内的业务学习计划。采取以老带新,领导干部上讲台、分享外出培训心得等方式,提升年轻干警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全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竞赛,1名干警荣获“全区优秀公诉人”称号。

四、坚持“一条基本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和配合专项视察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21人次走进检察院,监督检察工作。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2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通过多方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深化检务公开。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公开法律文书409份,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227条信息,努力形成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新机制。

五、把握“一个深度融入”,大力推动智慧检务建设

始终把检务保障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谋划实施,深度融入高检院“基层建设年”的各项部署,大力推进科技强检,2020年,远程提讯室、远程庭审、网络电视平台和未成年人办案区投入使用,在赤峰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建成网呈会议室,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上线运行。目前,院史馆正在建设中。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旗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旗政府大力支持,旗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翁旗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还需强化;二是司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压实;三是提升核心业务数据,降低案件比的举措效果还不明显。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1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项部署,全力以赴将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优更强。

一是政治思想建设要得到新加强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努力为服务大局推出新举措。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持续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处理好每个司法案件,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持续强化专项监督。

三是做强法律监督主业展现新作为。在解决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上下功夫认真学习颁布实施的《民法典》,更加注重以客观公正立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整体适用率。做实民事检察,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慎重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四是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取得新成效。增强干警自觉提高办案能力的意识,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精装修”,在开展常规业务培训、竞赛的基础上,计划开展检察官以案说法活动,以生动的典型案例分享,不断提高分析审查案件的能力。

是检察领域深化改革谋求新突破继续健全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检察官员额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大检察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力度。更加注重案-件比在检察官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认罪认罚从宽综合配套机制。加快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翁牛特旗检察院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协调发展“四大检察”,为平安翁旗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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