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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15日在翁牛特旗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元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翁旗建设。

一、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成立职务和金融犯罪办案组专门办理金融犯罪类案件,积极参与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活动。2019年,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3人,起诉4件12人。

(二)着力服务保障精准脱贫

积极做好扶贫联络点工作,全体帮扶干警每月至少入户一次,熟悉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确保“五净一规范”落实到位,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2019年,为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三)着力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9年,共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件5人,决定逮捕1件1人,起诉32件42人。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共督促清除各类垃圾3680吨,关停1家影响行洪安全的企业,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共消除水源污染隐患6处。

(四)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一是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是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7件7人,起诉12件20人。三是慎重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例如,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中,涉案企业负责人认罪认罚,承诺对超采部分进行治理,在公开审查评议的同时,适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聚焦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定四个办案组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019年,我院共受理涉恶类犯罪案件15件33人,其中批准逮捕7件13人,决定逮捕3件3人;受理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17人,起诉认定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15人,共出席法庭4件19人,收到生效裁判3件11人,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前介入全覆盖。通过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共同把好黑恶甄别关、调查取证关和法律适用关,并及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定的准、判的了。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严格执行办案期限,目前,办案周期最短历时25天。三是落实一案一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019年,共下发检察建议7份,现已全部反馈落实情况。四是落实问题整改。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6下沉组督导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明问题,压实责任,逐条整改。

(二)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201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473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7281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060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54481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与旗监察委衔接配合顺畅,2019年,共受理旗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市检察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或予以释放建议被采纳32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4件。从以下四个方面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一是严格把控案件质量。严格证据审查,严禁“带病”批捕起诉。2019年,共作出不涉嫌犯罪不批捕11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25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41人;相对不起诉1012人,存疑不起诉1518人,绝对不起诉55人。二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201247人,占同期审结数的47.8%,上诉率为零三是注重提高办案效率。推行“捕诉合一”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节约一半。四是强化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7,实际撤案6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0件次,追捕漏犯11人,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4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所提升。进一步完善“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工作格局,2019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成召开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会议,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纵深推进。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2019年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向旗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赴部分寄宿制学校监督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组织开展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2019年,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33人,其中,不批捕未成年嫌疑人6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 件3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其中,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7人。开展法治进校园17次20场,普及师生23000人次。

(三)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9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2件,其中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非诉执行活动依职权监督12件。向旗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已回复并采纳,提出3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6件民事非诉检察建议。做好息诉罢访工作,2019年,共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件,办结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判申诉案件2 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2件。

(四)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件,立案2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件,采纳并回复28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回头看”,开展校园餐饮安全排查,对乌丹一中、二中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行业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4家问题企业,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已落实整改,关停1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亿合公境内有81家石材加工企业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从事石材加工,经调查核实后,我院已向旗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已书面回复并履职。

三、聚焦狠抓全面从严治党,队伍精神面貌展现新变化

按照“抓党建带队建”的思路,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

(一)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计划,细化措施,注重效果;把“学习强国”作为干警理论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奖惩制度,提高学习主动性;坚持每周固定学习日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政治学习2019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7次,党小组学习36次。

(二)更加注重组织阵地建设

积极鼓励年轻干警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利用党员活动室,将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制成图版上墙,将干警的心得体会、党课讲稿、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存放其中。建成党建文化长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设计成图板,每层楼道一个主题,建成文化走廊。

(三)更加注重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制度,班子整体战斗力提升。

(四)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于岗位调整,重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形成逐级分管、层层落实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干警的反腐倡廉教育,不定期向干警发送廉政信息,通过内网专栏发布各级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以案明纪、引以为戒;根据调整后的岗位职责,重新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前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检务督察,通过对执法办案进行专项督察和日常管理进行不定期督察,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立即监督整改。

(五)更加注重意识形态工作

严把干警思想防线,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和部门职能责任清单,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实。健全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有人事变动必谈、有重大事项决定必谈,对干警的不当言行及时提醒教育。继续全面肃清流毒,严格执行宣传审批程序,确保宣传正能量。

(六) 更加注重队伍能力建设

注重年轻干警业务能力培养,2019年,共6名干警参加上级院和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培训,外出培训干警上讲台2次,与全院干警交流所见所学。年初,制定了《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业务学习计划》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试行)》,为青年干警搭建业务学习平台,2019年,共有10名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

四、聚焦深化司法改革任务,体制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

2019年上半年,按照全区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将原有13个科室调整为4部1室,下设司法警察大队。全面实现人员分类管理,现有员额检察官16人,已全部分配到办案一线,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完成分类定岗,现共有检察官助理14人,书记员3人,聘任制书记员11人。

(二)干警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较大的提升

    2019年,我院按上级院改革的要求,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近1000人,创历史最高记录,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00件以上,尽管案多人少,但检察官们加班加点工作,所办案件质量高、效果好,实现了“三个百分百”,即捕与不捕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诉与不诉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有罪判决和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百分之百。

(三)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

依照检察官权力清单的规定,我院认真落实配套制度和相关措施。一是合理配置权限。对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需层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二是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相结合的办案模式。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办案,2019年,检察长办理案件10件,副检察长共办理案件170件。四是规范检委会规则,检委会讨论案件,检委会委员要对自己发表的意见负责。目前,我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良好。

(四)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设立专门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由两名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所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对案件实体和程序双评查,实现一季度一评查一报告并将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个人业绩档案。

(五)做实做细绩效考核工作

复修改绩效考核办法,将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信息、宣传、调研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纪律情况全面纳入考核范围,将各类人员绩效工资总数除以此类人员得分总数得出每一分的工资数再与其个人实际得分相乘,计算出每人绩效工资数,真正体现出“绩”与“效”。

五、聚焦检务保障水平提升,基础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下大气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务保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地下室维修改造,建成了未检办案区,建成了办案用车车库。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2019年,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网络电视平台建设,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资金,完成模块化机房和光纤改造项目,这一改造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检察内网网速,确保办案系统稳定,提升办案效率。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忠诚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新形势,检察工作方式还不够科学,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尚未深层次开展,工作还存在短板。三是一些检察官专业素养距离检察工作现实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业务培训还需加大力度。四是检察工作作风还需持续改进,执行落实有时还不够及时。对这些不足,我们将采取措施,下大力气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为翁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坚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积极顺应发展新形势和群众新诉求,依法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对“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和民营企业的服务保障,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方法举措,不折不扣落实旗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是坚持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树牢监督新理念,强化监督效果,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撤案的监督,继续加大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健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公益诉讼力度,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坚持打造过硬队伍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业务素能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为服务保障翁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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