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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 日在翁牛特旗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元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翁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三个年”为载体,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注重党的建设,坚决把牢政治方向

   (一)思想建设贯穿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固定党日学习、党建知识竞赛、“草原学习轻骑兵”宣讲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来,共进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党员学习18次,党组成员讲党课7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和部门职能责任清单,全年召开两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意识形态工作内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对“两微一端”、内外网、图书阅览室、档案室及个人资料进行反复清查,肃清周永康等人流毒设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制定信息调研宣传管理办法,实行双审批确保宣传稿件传播正能量。注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建成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

(二)组织建设日益规范,不断提高执行能力

2018年,由于我院9名党员转隶,经旗政法系统党委批准,我院撤销党总支,成立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改选了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健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一律形成会议纪要,除涉密事项外均在内网和检务公开大厅公开。    

(三)作风建设持续发力,积极配合巡视巡察

    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严肃整改,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履行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对照《自治区院党组关于高检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本院7大项23整改方案。积极配合完成自治区党委到翁旗巡视和自治区检察院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

二、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一)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突出打击破坏非公领域经济犯罪,今年,移送起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5件6人。对李某等6人涉嫌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案依法提起公诉。批捕并移送起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4件15人,对蒙都羊业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提前介入,批准逮捕3人,不批捕4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刑事犯罪检察部设立职务和金融犯罪办案组,专门办理职务和金融犯罪案件。截止目前,办理金融类犯罪案件22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好扶贫联络点工作,协助帮扶村整理档案,帮扶干警坚持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入户,为帮扶村打一眼机电井,为贫困户购买生活必需品,从细微处帮贫困户办实事。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今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2名贫困户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人,提起公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件2人。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市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老哈河上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摸底,重点排查,针对乌敦套海镇大兴农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红山水库西拉沐沦河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并已回复整改。今年,共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6人,起诉3846人,起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

(三)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为将扫黑除恶工作抓实、做细、见成效,努力做到“一个提高,五个强化”。即: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和引导干警认清形势,克服单纯的办案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院下发的33项指标和任务,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和承诺书,制定责任清单,选派2名干警到辽宁考察,借鉴经验。强化内外协调。在办案和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时严格审查,对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完善与监察委、公安、法院信息共享和衔接制度,内外联动。强化宣传声势。将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政治宣传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强化线索排查。与在押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谈心谈话,发现1起涉恶线索。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回头看”,进行一案三查。强化案件质量。严格证据标准,不拔高,不凑数。截止目前,共受理涉恶犯罪案件316人,经严格审查,并报市院请示,排除29人,批捕6人,提起公诉7人。

(四)做好矛盾防范化解工作

与其他政法部门紧密配合,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进京非访、缠访闹访犯罪,批捕1件2人,提起公诉2件3人。坚持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推行公开审查机制,今年对一起不批捕案件、一起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邀请侦查人员、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人大代表参加,检察人员通报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阐明不捕不诉理由,使得双方当事人认可,矛盾得以化解。

(五)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我院共有双语人员6名,其中,检察官1名,对蒙语检察干警给予政策支持,在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中,专门设置蒙汉双语岗位。在检察服务大厅安排双语人员接待。组织双语干警到蒙古族聚集的2个镇、4个苏木、61个嘎查、12个蒙汉双语学校开展蒙文普法送基层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三、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加强检察监督

按照自治区院李琪林检察长提出的指控和追诉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的总体要求,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指控追诉犯罪取得成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45195人,批准逮捕118147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70358人,提起公诉266346人。办结率达到96.84%严格把控案件质量。严格证据审查,严禁“带病”批捕起诉,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共作出不涉嫌犯罪不批捕49人,证据不足不批捕1012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1327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610人,证据不足不起诉310人。注重提高办案效率。推行“捕诉合一”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实现案件一进门,责任就一人,审查起诉平均用时节约一半。加强纪法衔接配合。成立“纪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纪法衔接”联席会议等制度。今年,旗监察委共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4人。

    二是诉讼监督工作有所突破。侦查监督方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人,监督撤案59,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8份,追捕漏犯6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4人,提请抗诉11人,追诉漏犯13人,追诉漏罪22人。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监督判决未交付执行案件1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24人,被采纳2121人,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616人,其中15件被采纳,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515人,并全部被采纳。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99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被市院支持,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2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全部被采纳。控告申诉检察方面。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结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三是公益诉讼工作势头强劲相继开展了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等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得到了旗委和旗人大的大力支持和认可。赤峰市政协副主席、旗委书记南振虎同志在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旗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截止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0份,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有效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例如:桥头镇村民私设高压储罐存储液态二氧化碳用于销售干冰,对该村547名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院及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储存设备被及时拆除,此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诉讼”的公益诉讼功能,也成为赤峰市唯一入选的内蒙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未检工作逐步加强规范在刑事犯罪检察部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犯罪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从宽处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由政法委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办法。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法治进校园宣讲6次,有7名同志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2018年,未检部门共受理案件2533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人,相对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监督撤案11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人,提起公诉57人。

    四、提升综合素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以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检察队伍为出发点,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开展。

(一)搭建育才平台,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和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视频培训。共有15名干警参加上级院和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培训,外出培训干警上讲台12次,与全院干警交流所见所学。注重干警的交流锻炼,对年轻干警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多岗位锻炼,今年,共有3名干警到市院调训,学习上级院办案经验,参加以案讲评活动3次。为干警提升学历层次提供条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截止2018年,我院35岁以下在编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92.3%,其中A2人,C10人。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今年,我院有1件案件被评为全区十大精品案件,2件案件被评为全市优质案件。

(二)搭建文化平台,打造检察文化阵地

     2018年作为我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年”,为将检察文化建设扎实的设计好、开展好,年初,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先后赴宁城、元宝山、左旗、阿旗检察院取经,深入地税局、电业局等单位学习借鉴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验。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党员活动室、电子阅览室和检察文化长廊。在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八一”建军节开展文体活动。

    (三)搭建廉政平台,明确督导责任落实

一是廉政教育不动摇。通过“两微一端”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坚持每周为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每月发放廉洁自律卡,重大节日编发格言警句,组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责任落实不含糊。具体措施体现为“三会两状三书”,即: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分管部门会议、部门干警会议,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察长与分管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干警签订《遵章守纪承诺书》、《纪律作风承诺书》、《杜绝酒驾承诺书》。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全程留痕。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环节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日常监管不放松。加强对干警考勤、会议、车辆及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组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重大财务支出等事项不定期监督检查,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每年邀请旗审计部门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加强财务管理。  

(四)搭建制度平台,优化队伍管理方式

    对党务、政务等管理类30余项制度进行“废、改、立”,用制度管人管事。及时将本院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支出等情况向全院干警公开,提高干警知晓度、参与度。OA办公系统全面运行,实现请销假、通知通告、文件传阅、物品采购、车辆派遣等网上签批,全程留痕。

    五、继续深化改革,促进监督管理规范

我院将今年确定为“检察改革巩固提升年”,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健全与司法改革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上级院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强化对不批捕、不起诉、撤回案件、撤销案件的督做到放权不放任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今年,党组成员共办理案件160件。三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设置两个评查岗和一个复查岗,将所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对案件实体和程序双评查,实现一季度一评查一报告并将评查结果记入承办检察官个人业绩档案四是合理调整机构人员。将原有的五部一室调整为五部,即:刑事犯罪检察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务监督管理部和检务综合工作部。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标准、程序,近期,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我院3名干警入选,已报自治区院进行审查。五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成立检察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了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办法,将各项业务核心数据、案件质量、各项综合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分值,与绩效奖金进行核算,多劳多得,打破大锅饭,奖优罚劣。

六、强化检务保障,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我院将今年确定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年”,下大气力抓好信息化建设,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务保障。一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成检委会子系统和未检子系统建设,并率先投入使用,建成了同步录音录像中心、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二是推进检察服务中心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10月中旬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功能涵盖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业务咨询、党政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和检察宣传。开通了12309控告申诉专线电话和有线电视平台,配置了智能机器人、全自动扫描仪、集中管控打印、印章管理等设备,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三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党员活动室、电子阅览、法警训练室、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完成了地下室外排水工程,改造安装了电梯,检务保障工作能力显著提高。

回顾2018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协调、不平衡,还存在重刑事轻民事的情况;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高学历法律人才缺乏;三是司法改革衍生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攻坚克难,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聚焦主责主业,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努力为翁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会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诣和丰富内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畅通党务检务公开渠道,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坚持融入全旗大局,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毫不动摇地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围绕“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精准有效服务;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相结合,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既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建设平安翁旗营造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建设上不断寻求新突破

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四、坚持抓好科技强检,以信息化助推检务保障上新台阶

把科技强检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在下一年度建成电子档案室、远程庭审系统,对原有机房、网络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设模块化机房,充分发挥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有新加强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舆论的广泛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确保检察工作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院要在旗委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清检察工作发展思路,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为翁旗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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