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2021年9月10日,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作相对不起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我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并邀请了翁牛特旗人大代表、旗政协委员、旗公安局承办人、旗司法局工作人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采取座谈的方式进行,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张某某驾车拉着其父亲张某甲在道路上行驶时,与另一车辆相撞,造成其父亲张某甲当场死亡的基本案情及相关法律适用情况,并就拟作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阐述。
经过征询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亲属意见、回答了听证员们的询问、听证员公开评议审查后,各方依次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本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会上,主持人宣布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参会同志表示:本次听证会是刑事案件“看得见”、“听得到”的具体体现,公平正义、公开透明,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合情合理合法,也体现了司法温情。
本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是我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和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内容。我院将继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健全检察听证工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