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2024年2月6日,翁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切实落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检察周”活动,以烟花爆竹销售、使用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活动。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对乌丹镇区范围内多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户进行实地走访,检察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位置、经营资质、消防设施配置、人员安全培训、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检察人员在了解询问经营情况的同时,对烟花经营相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宣传教育,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经营。
下一步,翁旗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安全生产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