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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决定:开展向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学习活动
时间:2025-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向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学习活动的决定》(下称《决定》),激励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见贤思齐、奋勇争先,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楷模,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是扎根一线、勤勉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代表。自2004年成立以来,该团队始终坚守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线,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矫治帮扶、犯罪防治等工作,与其他政法机关形成合力,与多部门加强协作,吸纳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参与,带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加入,积极构筑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全方位保障体系,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该团队在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已建立45个青少年维权岗,成员发展到500余人,梅玫、龚珊、唐焕然、吴波、李非白、孙文静、王莉等7名检察官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决定》指出,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牢记嘱托、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司法办案实效上,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决定》明确,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心系万家、胸怀大爱的为民情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决定》要求,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德法相伴、守护正义的法治精神,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案、强化监督,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决定》强调,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始终实干担当奋进。紧跟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步伐,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确保新征程上检察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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