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之际,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7月1日,我院党支部以“追寻红色足迹,锤炼坚强党性”为主题到红山水库开展党日活动。
红山水库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东部,地处西辽河干流老哈河中游,处于翁牛特旗、松山区、敖汉旗三地交界“金三角”区域,是自治区最大的水库,总库容25.6亿立方米,现有库容16.2亿立方米,库区总面积214平方公里,水面面积约为94平方公里。1958年开始修建水库,经历七年的艰苦奋斗于1965年将大坝建成并蓄水成功,并于1968年水电站发电,1970年完成附属性工程,实现了防洪、灌溉、发电、养殖、旅游等工程效益。
在红山水库管理中心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水利法治宣传基地,通过法治精神、法治宣传等六部分内容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认同。
红山水库建成至今,虽运行六十年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一座凝结人民血汗的堤坝,是一座凝聚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丰碑。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从那段艰苦奋斗的历程中充分汲取力量,感受到了革命前辈英勇向前、无私无畏的创业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翁旗检察院党支部将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目标,发扬“蒙古马”精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